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

淺述BDSM


BDSM是用來描述一些與「虐戀」相關的人類性行為模式。

其主要的次群體正是BDSM這個縮寫字母本身所指稱的:綁縛與調教(bondage & discipline,即B/D),支配與臣服(dominance & submission,即D/S),施虐與受虐(sadism & masochism,即S/M)。


BDSM中的活動是以參與者彼此同意為前提來進行,而且其典型目的是為了讓彼此歡愉。
BDSM的實踐如果是施行於中立或無性的脈絡下,會普遍被認為是不愉快、不受渴望或不利的。比如說,痛苦以及身體的監禁與奴役,傳統上都是違背對方意願地施加於人, 並且對他們造成傷害。
正因如此,BDSM的實踐者認為它和性虐待(sexual abuse)是全然不同的。

這種對共識與安全的重視也就是所謂的安全、理智、知情同意(safe, sane and consensual,縮寫為SSC),雖然有些人比較喜歡用風險意識、知情同意、綑綁糾絞(Risk Aware Consensual Kink,縮寫為RACK)來表示,更強調知情同意的重要性,並且承認所有活動事實上都有潛在的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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